"> 扩建生产线未报批 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一玻璃厂被罚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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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生产线未报批 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一玻璃厂被罚22万元

发布时间:2018-07-14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截至7月1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62件交办案件中,已办结152件,办结率为58%。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81家、立案处罚79家、查封扣押8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68家,罚款905.6327万元,立案侦查9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约谈38人,问责16人。

    案件一

    餐馆被投诉油烟扰民

    经检测,未超标

    有群众投诉称,位于新会区冈州大道中的世祥美食店存在饮食油烟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的环境污染问题。6月23日,收到交办案件后,新会区立即组织人员到场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营业,其配套的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处理等油烟、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专门烟囱排放。

    现场检查期间,新会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的油烟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油烟的浓度为1.86mg/m3,没有超出该单位执行的标准(饮食业油烟的浓度为2mg/m3)。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新会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该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目前,此案已办结。新会区环保局将继续密切跟进本次案件处理情况,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该单位对油烟废气治理设施加强维护和监管,严格监督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

    案件二

    玻璃厂扩建生产未报批

    处理结果:被罚款合共22万元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4批第136号转办件,反映位于新会区冈州大道东的江门市俊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经暗渠偷排工业污水等。收到交办案件后,我市迅速组织调查处理。

    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项目,已于2005年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检查中未发现投诉中所称的通过暗渠外排废水的情况。

    检查还发现,该单位配套建设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废机油、废硅酮胶等危险废物仅贮存于汽修车间内,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此外,该单位的钢化玻璃加工项目已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并通过了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年加工量由环保验收文件所批准的5000平方米增加至80万平方米,同时增加了多台生产设备并已投入生产使用,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

    针对该单位在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情况下扩建生产线、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违法行为,新会区环保局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分别罚款20万元、2万元,合共22万元,并责令其停止扩建生产线的使用,并限期对危险废物贮存问题进行整改。

    目前,该案已办结。新会区环保局将继续密切跟进处理情况,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及时开展后督查,发现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案件三

    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

    经查,今年5月已立案查处

    有群众举报,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励福公司”)存在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建议对该公司进行一次全面检查。6月25日收到交办案件后,江海区迅速组织调查处理。

    早在5月16日,江海环保局到励福公司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励福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废线路板边角料进行焚烧处理。对此,江海区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毕并缴交了罚款。

    收到交办案件后,6月29日上午,江海区相关部门到励福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号厂房正常生产,危险废物仓库有按照规范化设置;1号厂房现场没有加工生产,由于下陷原因该厂房已经空置,作为仓库使用;3号厂房为江门朝日励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由于该项目当时未通过环评审批,项目一直搁置至今,车间及玻璃门已经贴上封条,目前3号厂房主要用于存放废旧设备和杂物。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江海区环保局责令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厂内环保管理,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

    经核实,此案部分属实,目前已办结。下一步,江海区将继续密切跟进本次案件处理情况,严格监督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及时开展后督查,发现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韩玲群

    实习生 凌雪敏 通讯员 何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