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信复〔2018〕45号
关于江门市欧文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门市昊化运输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调处情况的报告
省环保厅:
转来关于江门市欧文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门市昊化运输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函(粤环群信〔2018〕171号)收悉。我局迅速转江海区环保局调处,现将调处情况函复如下:
一、江门市欧文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调处情况
江门市欧文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乌纱青头洲,主要从事线路板化学原料的生产,通过2016年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在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已经完善了环保报批手续。
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江海区环保局迅速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期间,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未闻到有难闻的气味。现场废水排放口没有废水外排,流量计也没有显示其当天有外排废水。经核查,该公司的生产废水间竭性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大部分回用,部分外排。为此,江海区环保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二、江门市昊化运输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调处情况
江门市昊化运输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乌纱青头洲江门市欧文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主要从事化学品的运输和仓储,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江海区环保局迅速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期间,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排废水的行为。该公司现场已建设有9个化工储罐(其中2个用于应急储存用途)。对此,江海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并将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由于信访人无留下具体联系方式,江海区环保局未能进一步了解情况和答复信访人。
我局将督促江海区环保局继续跟进该事项的调处。
特此报告。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