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大门及电子防盗器更换维修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20180620)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需开展8~11层实验室大门及电子防盗器更换维修服务,现将询价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供货及安装。
一、简要说明:
1、项目服务内容:
(本包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00.00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服务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
1 | 更换玻璃门 | 12厘厚,钢化玻璃(宽91.7cm,高216cm) | 8 | 扇 | |
2 | 更换地弹簧 | 皇冠加重型818 | 8 | 只 | |
3 | 更换玻璃门配件 | 皇冠加厚061上、下夹 | 8 | 套 | |
4 | 维修玻璃门夹 | 10*5 | 8 | 个 | |
5 | 维修电子防盗器 | 家企云智能H330 | 4 | 套 | |
(1)供应商须提供玻璃门磨边开孔等安装服务,具体安装位置需与采购方联系现场确定。
(2)安装过程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报价包含材料费、安装服务费和税金。
2、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单 | |
报价单位: | |
报价人及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 | |
网上采购公告名称及编号 | |
报价日期: | |
项目服务总价: | ¥ 元,大写( ) |
二、采购项目其他要求:
1、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货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完成本项目并验收。
2、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验收后保修期为6个月,保修期内产生所有费用为供货服务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责任:
(1)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全部采购货物交付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返还已支付的合同金额且支付10%合同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承担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2)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4、货款结算
合同签订生效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的2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100%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5、争议的解决
(1)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视情况可向江门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仲裁相关费用),根据仲裁结果订立补充合同;亦可向江门市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18年6月20日起到6月26日下午5:00,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jm3502050@126.com;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联 系 人:林小姐、孙小姐
电 话:3502050、3988061
邮 箱:jm350205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