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字体:




粤环办函〔2018111


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省环保产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81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钢铁、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陶瓷、玻璃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以及锅炉烟气高效脱硝除尘、工业VOCs废气治理等重点领域,积极组织本辖区内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环保企业,按照推荐要求筛选先进技术项目进行申报,并将有关申报材料(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需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于511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赵扬020-8753171651351170@qq.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308室(监测科技处),邮编:510630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4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