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办〔2017〕30号
关于李惠贞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惠贞同志主持督查科工作;
陈松明同志调整到污染控制科(生态保护科)工作;
马慧莹同志调整到环境规划科工作;
苟建忠同志调整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工作;
李土耀、何刚勇、巢国良同志调整到督查科工作。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