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惠贞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字体:

江环办〔201730

 

 

 

关于李惠贞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惠贞同志主持督查科工作;

陈松明同志调整到污染控制科(生态保护科)工作;

马慧莹同志调整到环境规划科工作;

苟建忠同志调整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工作;

李土耀、何刚勇、巢国良同志调整到督查科工作。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