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案件,已办结134件 办结率超50%

发布时间:2018-07-12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截至7月11日14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262件交办案件中,已办结134件,办结率为51.1%。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69家、立案处罚74家、查封扣押8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65家,罚款823.6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约谈38人,问责16人。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韩玲群

    通讯员 何刚勇

    案件一

    农家乐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经查,处理后方排入入库河道

    有群众反映,开平市大沙河水库很多在建民房、农家乐、山庄,其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水库,污染饮用水源。6月17日,收到交办案件后,开平市立刻开展调查。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大沙河水库上游集雨区内有在建民房,情况属实;大沙河水库2公里内未见新建的农家乐、山庄,在入库河道大沙河石练村前有4家农家乐,距离大沙河水库入库断面2公里外。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在建民房位于原村庄旁边,属于居民正常的生活需求;4家农家乐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附近入库河道,不存在直接排入大沙河水库的情况。

    对于大沙河水库上游集雨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开平市也展开了调查。目前,大沙圩镇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至大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此外,开平市目前正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大沙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期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尾水改排项目。这些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改善大沙河水库饮用水源水质。其中,上述4家农家乐已纳入大沙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期管网建设项目覆盖范围,项目计划今年实施建设,现正处于招标阶段,建成后农家乐产生的污水收集至大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目前,此案已经办结。

    案件二

    养猪场未办环评手续?被罚2万元

    有群众反映,开平市月山镇水三乡旧茶场有一养猪场,养有4000多头猪,没有环评手续,发出臭气,污水排进农田。开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抓紧开展调查。

    经查,被举报对象为李耀华养猪场,位于开平市月山镇水井茶场,2011年开始进行生猪饲养,存栏生猪3260头。该养猪场距离自然村500米内范围,按照市畜禽养殖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划定的规定,属于限养区。该场已落实雨污分流,并配套集污池、隔渣池、固液分离机、两级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另建有一污水深度处理池,但由于未安装变压器暂未启动。

    开平市相关部门要求该养猪场立即整改、减量饲养。6月25日,该场转移新栏舍设备,为清场做准备,并承诺最迟在9月底前清空所改造栏舍的母猪并且关闭新栏饲养,并在11月底前完成对旧栏舍的再次整改。同时,经与供电部门沟通,于今年7月15日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供电安装,并争取在7月底调试运行。同时,开平市相关部门责令养猪户对位于开平市月山镇水井茶场山地的肉猪、种猪养殖项目实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已办结。下一步,开平市农业、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督工作,督促月山镇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求该场严格执行我市畜禽养殖限养区养殖场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偷排乱排现象及时处理。

    案件三

    餐厅油烟扰民?经监测,外排油烟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有群众投诉称,位于蓬江区育德街的叠石西餐厅私自安装排烟囱在居民楼宇的通风、采光通道口处,油烟味重导致居民经常觉得身体不适。烟囱高温积油处于居民窗户旁边,存在安全隐患。该餐厅每天还将馊水等倒在二楼楼梯通道,楼梯间臭气熏天。6月15日,收到交办案件后,蓬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刻开展调查、处理。

    经调查,叠石西餐厅主要经营西餐制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发现,该餐厅经营期间产生的油烟经烟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至建筑顶层排放。检查期间未发现烟管有明显油渍;群众投诉部分属实。6月19日,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叠石西餐厅外排油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餐厅外排油烟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目前,该案已办结。蓬江区环保局已建议该餐厅负责人,定期安排技术人员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并注意清理烟管,防止产生积油影响居民。同时,向该店负责人反映市民的意见,建议其加强管理,不得将馊水等食材垃圾倒在二楼楼梯通道。

    案件四

    厂房分租给小厂非法生产?已被立案查处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六批第56号案件,反映新会区双水镇旭华纺织厂将厂房分租给很多木材、皮革、染色等小厂,污染排放大。新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查,旭华纺织厂全称为江门市旭华纺织有限公司,从事纱线毛衣洗染生产。该单位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已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该单位还将部分空置厂房出租给江门市德泽木业有限公司和新会区双水镇新汇尼龙加工厂从事木制品和尼龙线丝加工生产,上述两家企业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收集至旭华纺织公司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经对该单位的供排水情况进行核查,该单位废水排放量没有超出环评及其审批文件的排放上限。环保部门在该单位废水排放口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新会区环保局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江门市德泽木业有限公司和新会区双水镇新汇尼龙加工厂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同时责令江门市旭华纺织有限公司加强环保管理。在立案查处的过程中,江门市德泽木业有限公司和新会区双水镇新汇尼龙加工厂自行对厂房内的设施进行清拆。6月16日,双水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时,两家企业均已完成清拆,已实现“三清”。

    目前,该案已办结。新会区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进本次案件处理情况,严格监督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及时开展后督查,发现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