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案件办结率达43.5%

发布时间:2018-07-06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自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目前,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记者获悉,7月5日,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6件,涉及蓬江区3件,新会区5件,开平市4件,鹤山市2件,江海区、恩平市各1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反映问题为:江门市明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违规排放、处理含镉废水等。目前,案件已全部转交有关市、区开展调查处理。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先后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1次市政府党组会议、3次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市委书记林应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以上率下,亲力亲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重点案件进行包案督办,带队现场检查督导案件查处整改情况。截至7月4日,我市已确定6批30件重点案件由领导包案。市四套班子成员按照包案分工要求,先后28次深入一线实地检查督导,现场协调案件办理工作。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决心。

    同时,市协调联络组各专项工作小组认真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作,同心同力,共同配合完成了“回头看”督察各项工作。通过建立市、县(区)两级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5日18时,我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共230件,已办结100件,办结率为43.5%。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31家、立案处罚53家、查封扣押5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53家,罚款604.0327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约谈30人,问责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