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刷厂未验先投被罚款2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7-03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有群众反映,江海区礼乐街道一印刷厂生产时产生有毒废气及噪音。经相关部门调查,案件部分属实,该印刷厂存在未验先投问题,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有群众反映,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新民橙围工业区8号的江门市教育印刷厂有限公司,地处居民区,生产时产生大量有毒废气以及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6月22日,江海区接到该案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位于礼乐街道新民橙围工业区8号,是一家印刷厂,主要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生产。该公司前身为江门市教育印刷厂,为江门市教育局属下企业单位,2015年企业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江门市教育印刷厂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承接我市学生考试试卷印刷和教科书刊印刷,每年生产旺季集中在1—2月和6—8月,生产期间印刷工序和胶订工序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和机械噪音。

    当天,当江海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没有办理相关的环保验收手续。现场印刷工序和胶订工序已配套一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烟囱向外排放。此外,该公司印刷和装订设备运转期间产生一定的噪音影响,根据该公司今年5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报告显示,监测期间其外排废气及该厂各边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江海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6月27日,江海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目前,该案已办结。下一步,江海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进本案件处理情况,严格监督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及时开展后督查,发现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又讯 (记者/韩玲群) 7月2日,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0件,涉及新会区4件,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各1件,恩平市3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反映问题为:位于鹤山市龙口镇凤沙工业区的鹤山市中讯实业有限公司废气、粉尘直排扰民,生产废渣不知去向。目前,案件已全部转交有关市、区开展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91件,已办结60件,办结率为31.4%,高于全省整体办结率。办理情况如下:责令整改120家、立案处罚52家、查封扣押5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53家,罚款584.0327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约谈3人,问责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