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通报一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 全市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8-05-03 新闻来源:宣教中心 【字体:

日前,我市全面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对3月中旬发生的一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进行了通报。3月16日,广西梧州藤县查获有人转移倾倒不明污泥,转移量为790多吨(其中倾倒量600多吨),污泥经检测属于危险废物。经追查,污泥源于我市江海区某企业,涉事企业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污泥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人员外运处置,而污泥最终被第三方人员倾倒至藤县境内。

案件发生后,我市高度重视,根据刘毅市长、林飞鸣副市长的指示,我市环保、公安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迅速查清案情,由公安部门对涉事企业王姓负责人和环保主管金某采取了强制措施,据悉此案共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6人。环保部门对涉事企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废物管理不规范违法行为罚款120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为消除污染隐患,由涉事企业向藤县支付500万元生态赔偿保证金,将转移倾倒在广西的污泥及周边土壤共1600多吨全部运回本地,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置。

江门市环保局表示,依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而处置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才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目前,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已召开了14场警示教育宣传培训会议,对全市1500多家涉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了专题培训,学习传达了生态环境部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要求,以及广东省、江门市打击非法跨界倾倒固体废物会议精神,通报了上述案件查处情况。会议还结合“两高”司法解释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以案释法,警示参会企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处理处置本企业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严禁触碰危险废物处理的“高压线”,切勿以身试法。

江门市环保局称,下一步我市各级环保、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深化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参加此次江门市江海区环保局组织的危险废物管理警示教育工作会议,感受深刻、感悟良多。此次会议中提到的广西危险废物倾倒事件的涉事企业其实就是我公司。在这次事件中,我公司因为认识不足,把涉事污泥当作一般固体废物,交给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中间人进行处理,致使该污泥被倾倒至广西藤县,引发该事件。

该事件发生后,我公司马上积极协调处理藤县倾倒污泥的善后工作,所幸的是这批涉事污泥已经妥善处理,没有造成环境污染。但我公司深受该事件的影响,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该事件也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在此,我公司深表不安,特向社会大众真诚道歉。

同时,我公司郑重承诺:接受相应的处罚,并以此次事件为戒,严格进行内部整改,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严守环境保护红线,依法经营!我们将不断提升环保治理和环保管理水平,把公司打造成为行业内和区域内的环保优秀标杆企业。

 

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江门和新会环保局警示教育中通过多个反面案例,在企业的环保问题上敲响警钟。作为产废企业,我公司深刻认识到危险废物是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一环,做好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责无旁贷。会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完善相应责任制度,对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依法管理、处置各类危险废物。我公司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起为江门环保事业添一份力,让侨乡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因为危险废物倾倒、渗漏会对土壤造成破坏,近年来江门市和台山市环保局不断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我们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的分类、仓储、运输、处理等环节,都是找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资质的公司进行规范处理的。会后,我们将进一步自查自纠,补齐不足,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通过警示教育会,我们深刻认识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严重性。我们一定会汲取相关案例的教训,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规范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坚决杜绝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把危险废物交给无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理的行为。